7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涉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20年7月9日陈某入职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任厂长一职,2021年9月8日,该公司作出《处罚通告》,对陈某给予开除处理,陈某不服该公司的开除处理,遂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江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判定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共计给付陈某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48931元,判决生效后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拒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陈某无奈之下向江华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工作是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江华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背靠背”“面对面”多方促和的方式,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并向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释明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必须履行,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一次性将拖欠陈某的工资及赔偿金全部支付完毕。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yaodu365.cn)。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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