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森林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江华人收购广西野生石斛案件,涉案人王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刑事立案,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某,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村民,长年从事中草药材生意。2020年10月底的一天,王某通过微信在网上结识了一位从事石斛交易的广西朋友伍某。经商谈,王某觉得有利可图,遂多次低价买进,高价卖出。2021年9月7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所有常见的野生兰科植物全部被列入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此后,王某仍没有停止收购石斛行为,继续从伍某手中多次收购石斛,转卖获利。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万生 编辑:刘翥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yaodu365.cn)。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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